根据2018年12月29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的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第四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的通知》(国标委发函〔2018〕83号),由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申报的《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》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计划获批立项,计划号为20184830-T-432,项目承担单位为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,项目执行期限为2018年-2020年。
《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》标准拟在GB18580-2017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甲醛释放限量值≤0.124毫克每立方米(mg/m3)的基础上,进一步细化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限量分级,规定无醛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限量等级。该标准制定将为无甲醛添加人造板(包括秸秆人造板)提供标准支持,积极推动低甲醛、无甲醛添加产品生产和促进人造板及其制品行业的绿色发展,满足社会和产业发展需求。
为确保标准的制定质量,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标准起草小组将联合相关领域产、学、研、用及质检等单位共同开展该标准的编制工作,并在计划执行中加强协调,广泛征求意见,按要求完成标准的制修订任务。
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李晓玲
2019.01.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