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编制说明》的内容一般包括:
(1)工作简况,包括任务来源、协作单位、主要工作过程、标准主要起草人及承担的工作;
(2)标准的编制原则和标准的主要内容(如技术指标、参数、公式、性能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等)的论据(包括试验、统计数据),修订标准时,应增列新旧标准主要技术指标的对比及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;
(3)主要试验(或验证)的分析、综述报告、技术经济论证,预期的经济效果;
(4)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,以及与国际、国内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;
(5)与有关的现行法规、法律和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关系;
(6)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;
(7)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。